高反光服的反光带的设计要求如下:
(1)反光带的宽度不小于50mm;
(2) 根据服装款式的不同,反光带的设计不同:
i. 上衣、马甲和背心三种款式可供选择:
a) 上衣、马甲和背心有两条间隔不小于50mm 的平行反光带环绕躯干部位,最大可倾斜角度为±20°,躯干部位下面一条反光带距衣服底边的距离不小于50mm。
b) 上衣、马甲和背心有一条反光带环绕躯干部位,最大可倾斜角度为±20°,两肩应各有一条反光带从前向后连接躯干部位的反光带;躯干部位下面一条反光带距衣服底边的距离不小于50mm。
c) 上衣、马甲和两侧开口的套头背心应有两条间隔不小于50mm 的平行反光带环绕躯干部位,最大可倾斜角度为±20°,两肩应各有一条反光带从前到后连接躯干部位上面一条反光带;躯干部位下面一条反光带距衣服底边的距离不小于50mm。
ii. 连裤工作服
a) 连裤工作服应有两条间隔不小于50mm 的水平的反光带环绕躯干部位。两条反光带的最大可倾斜角度为±20°。
b) 长袖的连裤工作服和上衣应有两条反光带环绕在袖子上,间隔不小于50mm;下面一条反光带距袖口不小于50mm。
c) 连裤工作服、兜带裤和腰带裤应有两条反光带环绕在每条裤腿上,间隔不小于50mm;最大可倾斜角度为±20°,下面一条反光带距裤脚不小于50mm。
iii. 兜带裤
二级和三级兜带裤应有一条环绕躯干部位的反光带,水平方向上最大可倾斜角度为±20°。
iv. 其他要求
a) 两侧开口的套头背心在设计时应确保穿着者穿上之后,开口两侧的任何部位的水平间隙不大于50mm。
b) 衣服扣紧后,门襟两侧反光带,应保持对称,纵向错位间隙不大于50mm,应在各材料带的平行方向上测量,躯干部位总错位间隙不大于100mm;在两侧对称的袖子和裤腿上,总错位间隙不大于50mm。
高反光可视服的基底材料选择醒目的彩色荧光材料,提高服装的高可视性。
高反光可视服的组合性能材料是兼具反光材料及基底材料的性能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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